请问劳动补偿金具体是按多少按什么算的?在公司一年算一个月的工资,那这个工资有没有具体的规定?现在每个公司都有对内、对外两本帐,如果实际工资是2000(为了逃税,多做费用,都是分几块发的,一部分报销一部分算当月考核,工资条上又是一部分)。如果单位要按对外的帐本,最低工资980做补偿,这样合理吗?员工有没有办法得到自己应得的所有补偿?
回复: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为标准计算的。针对你说的情况,补偿应当是按照你每个月在公司的应得工资(就是你问题中的实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