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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向阳律师:13958099262 E-mail:110741033@qq.com 地址:杭州市城星路89号尊宝大厦银尊601室(地铁城星路A1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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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师代理某公司和员工劳动争议纠纷案16日在北京开庭 |
2008年李某应聘为杭州某公司员工,并签订为期为3年的劳动合同(200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1日),后李某被派往北京办事处工作。期间单位为李某交纳了社会保险。2010年6月份李某因身体原因请假一直到2011年2月。2011年3月20日公司通知李某合同到期,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李某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5月起诉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医疗费等待遇。案件将于2011年9月16日在北京开庭,届时唐律师代理杭州公司出庭应诉。案件审理结果将在裁决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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